致我們閃閃發光的青春 — 第 11 章 一次拼命

第一次拼命

晚上上課時我還有點後怕。周老師見我心不在焉,不再上課。

“周老師,對不起,我們繼續上課吧。”我匆忙拿起筆,說道。

“你心思不在,怎麽上課?”周老師拿出大家長的架子,訓道,“你爸媽給你花錢補習,就是給你霍霍的嗎?你之前不是信誓旦旦地說要小有名氣嗎?”

我紅了臉,眼眶又濕了,連忙睜大眼框,把眼淚收回去。

他也許覺得自己說話重了點,聲音降了半度,“好了,你先休息半個小時。”

“不用,我狀态調整好了。我們繼續。”我說道。

由于我集訓,也不住校了。離家不遠,也不想住機構。林希經常熬夜苦讀,宿舍十點半就熄燈,他覺得太早,前段時間也申請不住校。所以家裏大多時候是我們兩個人和崔媽。洛媽媽本來要我住她家,後來聽說我和林希一起,也就放了心。

平時,都是林希下課後來接我。今天怕是要一個人了。下樓後,我擡頭望天。城市燈光太炫太多,星星都沒了光芒。無趣,我想,哪天和周老師去鄉下寫生去。

我低頭,胡亂踢着路邊的石子。一雙腳進入了我的實現。我迅速擡頭,想看是誰,大晚上的可別碰到地痞流氓。居然是林希。他沉着臉,又背着路燈,我實在猜不出他在想什麽。

畢竟今天被訓了,我也沒心情搭理他。

兩個人并肩走在路上,我使性子般,故意跟他拉開一點距離。他也不說話,任由我走。

走着走着,兩人就拉開了幾步路的差距。我走在後頭,他的影子不斷地走在我前頭。我走一步,就踩上他的影子。一會兒是頭,一會兒是背,一會兒是腰。踩着踩着,好像忘了什麽,竟笑了出來。

林希的影子突然不動了。我立馬收回腳,也站好。

他又繼續往前走,我繼續踩着。

踩了一路,快到家門口時,林希突然回頭:“對不起。”

“啊?”我一時怔住。我有點受寵若驚,畢竟這是優秀的林希第一次向我低頭,雖然是他吼我在先。我頓時一身雞皮疙瘩,驚覺自己居然有受虐情結。

“你吓壞了吧。”

“哦,還好還好。彭夫之是個有福的,總能逢兇化吉。你說他是不是欠教訓,哪有人溜冰還吃糖的。害我們一群人跟着受罪。”我邊說邊走上去,跟他并排。

林希不接我話,說:“你還記得你初一在溜冰場打架嗎?”

我點頭,其實我不大喜歡別人提及這事。他們都以為我忌諱,是因為當時我被班主任狠批,被教育處記過。記得處分從廣播裏傳來時,我人坐在教室,冷眼看着周圍的人。初一的學生其實還是六年級孩童的翻版,他們純真的心想當然地認可學校和老師是權威,學生不聽話是大逆不道,像我這種被通報批評的簡直就是罪大惡極。一時間,還剛開學不久,打架、撒謊、不認錯,我自動被全班疏遠了。

通報批評後,班主任要我寫檢讨上交教育處,我拒絕。站在辦公室,班主任氣得頭發都要冒煙了。林希突然出現在了辦公室,他當時已跳級,但初一的老師大多認識他。

“林老師,您好,我是林音的哥哥林希,我想跟我妹妹做做工作,不知可以嗎?”

當林希說出這話時,顯然在場的人都呆住了。極少有人知道我倆的關系。畢竟剛開學,各種人事資料還沒填報完,而且一個小學畢業前就确定跳讀初二了,一個在外違反校紀校規在外打架生事,就算兩人名字相似,也看不出有什麽實質關聯。

班主任整了整儀容,“林希是吧。給你一中午時間,我現在去就餐。如果她還不知悔改,只能請家長了。”說完,班主任氣沖沖走了。

林希見辦公室的人都去食堂了。問我:“你上周末身上的傷,就是在溜冰場弄的?”

“嗯。”

“誰打的你?”

“溜冰場老板的兒子。”

“他為什麽打你?”

“他欺負陳宋。我打了他。”

“陳宋人呢”

“不知道。吃飯去了吧。”說完,淚水啪的一聲掉下來。

“她跟班主任說明實情了嗎?”

見我不說話,林希有點急,又強迫自己緩下來,“她沒站出來替你說話。”

“嗯。”我的鼻子明顯堵住了。在班主任和教育處連番批評教育下,我都沒哭過。

“好,我知道了。我去找她。”

“別。”我帶着哭腔,抽噎道,“她私下跟我道歉了。”

“理由。”

“那人有陳宋的把柄,陳宋怕他。”

“所以你為了保護你朋友,把自己搭進去了,而你朋友卻選擇躲起來?”林希紅了眼,“就算是這樣你也還要幫她?”

“嗯。”

“那你把這個檢讨寫了吧。”

我困惑地看着他。林希冷言道:“你不願意寫檢讨,不就是認為自己沒錯嗎?可是你要幫陳宋,不能招出她。那整個事不就是你動手打人在先嗎?既然這樣,你就去認錯,好好保護你朋友。”

淚水不受控制地嘩啦啦流着。林希冷冷地看着,嘴角一抹嘲笑。是啊,我就是這麽不自量力,以卵擊石,自己都保護不了還要保護朋友。

“寫就寫。”我倔強地擡着頭。

那段時間我特別讨厭林希。讨厭他輕而易舉地撕掉了我的驕傲和自尊,戳破我自以為是的友情。很久以後我才承認,我真正讨厭的,是大家知道了記過的林希有一個跳級的同胞哥哥。

在我以為事情就這麽過去時,周一大早上在升旗儀式上念完我的檢讨後,班主任才告訴我早就告訴了我家長,畢竟人家要索賠醫藥費。我頓時一肚子氣。我也不知道我氣什麽,氣爸媽明明知道我打架也不批評教育我,明明知道我受傷了也沒個問候?還是明明沒了解情況,就認定是我錯了?

我不知道,只知道心很亂。從那之後,我就忌諱任何人提起這事。

不過說來也神奇,我第一次上主席臺發言,居然是我的檢讨。念的時候,我還難為情,越想越委屈,我的聲音也越來越大。打那之後,我小學時代薄薄的臉皮突然厚了起來,我一戰成名,徹底開啓了我的學渣生涯。而且我愈挫愈勇,初中整整三年沒事就去溜冰場瞎逛。那溜冰場的小公子,居然見我就躲,想來是被我打怕了。

我回過神,以為他又要翻舊賬。

“今天那個黃毛,還認得嗎?”林希問道。

我向林希示意,他不回應。我集中腦細胞回憶,實在是下午光線太眼花缭亂,而且過去這麽久,我哪還記得。記得當時他瘦不拉幾的,寸頭一個。如今倒是染了個黃毛,也高大了許多。

我撲哧笑了,“我記得以前他比我還矮,咋現在這麽高了。我現在可不敢動手打他。”

越想越覺得當時的自己傻得有趣,怎麽那麽勇,上來就跟男生拼命。大概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吧。好在當時我也沒讓他占上風,打得他滿地求饒。

不過我依稀記得他好像跟林希、梁晉軒幾個打了下招呼。

我疑狐道:“你們認識?”

“嗯。”

“怎麽認識的?”

“無可奉告。”

“說說嘛。”我一把抓住他,搖晃着。

林希打開家裏大門,我連忙給他遞拖鞋。他二話不說套上就往裏面走。我在後面繼續追問。

林希打住腳,側身,說:“他顯然對你還是有看法,你以後不要去溜冰場了。”

我撇嘴,“法治社會,誰怕誰。我現在打不過他了,躲還不行嗎?”